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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中心4号地配建幼儿园项目零星装饰及格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4号地配建幼儿园项目零星装饰及格栅工程招标公告((略):SNZX-(略)
项目所(略):江苏(略)一、招标条件
(略)4号地配建幼儿园项目零星装饰及格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4.765508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4号地配建幼儿园项目零星装饰及格栅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略)4号地配建幼儿园项目零星装饰及格栅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4号地配建幼儿园项目零星装饰及格栅工程: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供应商、监狱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略)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00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00开标地点:(略)
1.项目名称:(略)
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0、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略)
1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略)
1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响应文件扫描件(正本盖章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公告媒体(1)本采购公告“(略)”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5、(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15.2(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略)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15.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略)”在线打
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5.4(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6、信用承诺制16.1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2〕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略)
16.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略)
联人:杨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
联人:陈诚
电话:(略)
电子邮件:/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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