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2024-2025年承揽食堂运营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安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本比选项目为【(略)(略)年承揽食堂运营物资集中采购项目】((略):【SCTF-GA-WYB-(略)】),比选人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为满足食堂运营相关物资,拓展有力的核心合作伙伴,(略)内控规范管理,(略)采购相关管理制度指引,(略)(略)年承揽食堂运营物资集中采购项目项目。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65万元(不含税),采购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地点:(略)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类型、标包及份额划分如下表:】
标包名称:(略)
物资类型
不含税金额(单位:(略)
份额1
份额2
标包一
肉类、蔬菜、水果、粮油干杂调味品及面粉面条类物资
135
70%
30%
标包二
现做面包糕点物资
15
不划分份额
标包三
牦牛肉
15
不划分份额


165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明细如下:
标包划分
货物品类
占比权重
★最高参选折扣限价★
标包一
猪肉类
22%
90%
牛羊肉类
7%
90%
鸡鸭类
10%
90%
蔬菜、水果类
21%
85%
粮油干杂调味品
26%
85%
面粉面条
4%
85%
冷冻食品类
10%
80%
标包二
现做面包糕点物资
100%
85%
标包三
牦牛肉
100%
90%
★供应商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略)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提供货物质量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修订)》等相关规定。
(略)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来国家行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略)
(略)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略)供应商须提供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略)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略)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略)
(略)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略)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略)
(略)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略)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略)
(略)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略)
(略)(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略)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略)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略)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略)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略)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略)单位:(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略)
4.1比选文件获取:(略)
4.2比选文件获取:(略)
4.3比选文件获取:(略)
(1)单位:(略)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0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略)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略)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略)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略)),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略)
比选人:【(略)
地址:(略)
邮编:【638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开户银行:【/】
(略):【/】


比选人:(略)
2024年7月9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