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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2023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福建税务2023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https://(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FJ2024-DLGK-C0042-B00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534.4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34.4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标的名称:(略)
项目简要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略)
1
福建税务2023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服务项目
为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全省(不含厦门)全面推广过程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略)集成管控优化、集成联调以及其他推广过程服务,确保数据清理和数据分析高效高质,双轨测试验证到位,运行问题快速响应处理,安全漏洞及时修复,运行监控处理到位,系统版本补丁升级及时,保障业务衔接顺畅,系统运行稳定。
(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不包含自然人个人)作为投标人。投标人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与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等】;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略).cn)和②(略)(略).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略)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略)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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