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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太平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阜新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辽宁 - 阜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国家税(略)(辽宁(略)1门)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519.15748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5.51146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国家税务总(略)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②项目经理:(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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