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略)
(略)后
(略)发展用地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专用合同条款(非财政参考条款)“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甲供材料、设备)及自身的财产险、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险、从事高空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及其它一切险,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中,不再调整。②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甲供材料、设备)的第一受益人归承包人,保单原件由承包人保管;且须确保投保金额按合同总价足额投保,投保时间和保险期起始时间不得迟于合同签订之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和开工令颁发之日三者中最早时间,保险期限结束日期应晚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并完成物业移交日期,否则需在到期日前续保;若承包人拒不投保或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投保,发包人有权独立投保,相应保费从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修改为“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及自身的财产险、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险、从事高空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及其它一切险,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中,不再调整。②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一受益人归承包人,保单原件由承包人保管;且须确保投保金额按合同总价足额投保,投保时间和保险期起始时间不得迟于合同签订之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和开工令颁发之日三者中最早时间,保险期限结束日期应晚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并完成物业移交日期,否则需在到期日前续保;若承包人拒不投保或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投保,发包人有权独立投保,相应保费从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二、本工程施工图纸有变更,为便于投标人查阅,招标人:
(略)
三、因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已做调整,之前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二所发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2024年7月9日)为准。
(略)“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四、本次答疑纪要附件明细:
附件一:电子图纸(日期:2024年7月9日)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2024年7月9日)
五、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7月9日
招标代理:
(略)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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