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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永川区南大街科园路19号“长岛汇”住宅12套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6-13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024年7月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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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名下位于(略)“长岛汇”住宅12套
12345
起拍价¥308.9408万
大写叁佰零捌万玖仟肆佰零捌元
距开始------状态:终止;原因:接管理人通知,撤销挂拍
评估值:826.22万元
联系人:(略)
保证金:30.9万元
咨询电话:(略)(略)
发布日期:(略)处置阶段:第3次及以上拍卖
法院:(略)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竞买帮助
如何参与报名有哪些支付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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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介绍优先购买权竞价记录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经处置单位:(略)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略)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略)成交(包含此后交易双方未最终签署交易合同等未达成交易的情形),(略)成交价的0.5%缴纳技术服务费(封顶50万元)。
8、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9、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在交纳期间不计利息。
10、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其他标的处置是否公示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由处置单位:(略)
11、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近期修改记录
暂无修改记录
拍卖公告

(略)(略))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2日10:00时起至2024年7月3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略)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单位:(略)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规定之职责,(略)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略)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须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法院、(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略)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现有资料及条件内的协助,依标的物现状情况及法规政策要求是否能办理转移登记的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成交后涉及转移登记所需产生的双方各项税、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律未明确、未规定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产权转移登记条件并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6.拍卖标的物尚欠大修基金、配套费等费用,管理人查询到的欠缴配套费情况已上传附件,此数据仅做参考,具体欠费金额以买受人于相关收款单位:(略)
7.因标的物为破产财产性质,(略)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标的成交后,管理人无法出具发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8.标的房屋、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以现状进行拍卖,土地使用权实际面积、四至界限以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四至界限及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拍卖成交后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如在权属办理时或拍卖标的移交时存在土地使用权、房屋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过户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若存在权证无法办理或权证面积调整减少等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办理过户登记,无房屋所有权证部分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处罚并负全部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及造成的费用增加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二、拍卖标的
(一)拍卖标的详情
(略)名下位于(略)“长岛汇”住宅12套。具体可参考评估报告。
(略)
坐落
(略)
房屋用途
结构
所在层数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1
(略)
7-1-1-1
成套住宅
钢混
1
2021年1月
219.58
2
(略)
7-1-1-2
成套住宅
钢混
1
2021年1月
210.34
3
(略)
7-2-1-2
成套住宅
钢混
1
2021年1月
221.42
4
(略)
7-3-2-1
成套住宅
钢混
2
2021年1月
215.05
5
(略)
8-3-2-1
成套住宅
钢混
2
2021年1月
217.65
6
(略)
9-2-2-1
成套住宅
钢混
2
2021年1月
105.13
7
(略)
9-2-4-2
成套住宅
钢混
4
2021年1月
133.06
8
(略)
10-2-2-1
成套住宅
钢混
2
2021年1月
139.55
9
(略)
10-3-4-2
成套住宅
钢混
4
2021年1月
126.21
10
(略)
10-3-8-2
成套住宅
钢混
8
2021年1月
126.21
11
(略)
9-3-2-1
成套住宅
钢混
2
2021年1月
140.91
12
(略)
5-1-7
成套住宅
钢混
1
2017年3月
112.63
(二)关于拍卖标的物的特别说明
1.竞买人需自行前往实地了解标的物是否存在非法占用的情况,如存在非法占用,竞买人参拍前应当确认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清退等相关责任及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同意与管理人按房屋现状签署交接协议,并自行解决房屋被占用的问题或者自行与占用人协商处理。
2.拍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质量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略)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略)出具的《重庆同诚[2023]估字第2696号》推定,拍卖标的评估清算价值为8,262,200.00元。
4.标的物水电供给、消防设施、道路等配套设施情况请竞拍人务必现场查看。
5.因标的物系破产财产处置,(略)存在欠缴大修基金、税款、欠(略)建设配套费等情形,买受人应在竞拍前自行了解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在此情况下是否针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登记进行限制的相关行政要求并承担其风险。管理人除给予现有资料及条件内的协助外,对产权转移登记的可行性或是否引起正常交易税、费或其他交易费用的增加,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
6.特别声明: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自行全面了解标的物所涉及的物理状态、产权性质、规划设计等客观情况,全面调查标的物占有状态、权利负担、物理缺陷等现存瑕疵,本公告所载的标的物瑕疵信息均系初查结果,相关信息以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的情况为准。本公告所披露及未披露瑕疵均由竞买人进行查明并承担后果。未予标注或释明的相关瑕疵不在拍卖人保证范围之内,不对成交价款造成影响,不因隐藏瑕疵而进行价格调整。
7.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物与上述说明不符的,以实际交付时的状况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拍卖方式:(略)
起拍价:3,089,408.00元;
保证金:309,000.00元;
增价幅度:2,000.00元或2,000.00元的整倍数。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任何税费价、(略)技术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四、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咨询看样
(一)咨询时间:自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2日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二)看样时间:集中看样,(略)联系具体事宜。
(三)看样地址:(略)
(四)联系人:(略)
重要提醒:有意向竞买人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建议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的参与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法院、(略)不承担瑕疵责任,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六、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略)债权人可参与竞买,但其竞买款项应另行支付,(略)的债权相抵销。
七、优先购买权人
本拍卖标的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税费:标的成交后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法律未明确、未规定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其他费用:若存在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法律未规定、未明确缴费义务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的约定及违约金、成交手续办理及费用支付
1.(略)(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略)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保证金:竞买人通过线上报名,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3.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
(2)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
(3)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悔拍,提出附加条件;
(4)不及时办理成交手续、支付拍卖余款、(略)技术服务费;
4.保证金、余款、技术服务费、辅拍机构服务费支付
(1)保证金
(略)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余款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当在拍卖成交日起7个自然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管理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略)管理人
开户银行:(略)重庆九龙坡分行
(略)(略)(略)
(3)技术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略)技术服务费,(略)发布为准,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略)的规定为准。如竞买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收费规则。
(4)辅拍机构服务费用
拍卖成交后,(略)将按拍卖成交价的0.8%向买受人收取辅拍工作费用,该费用需由买受人单独支付,(略)指定账户。
(略)指定账户:
账户名:(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寿支行
(略)(略)0301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交付完毕拍卖成交款、(略)技术服务费、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略)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等。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标的物交付及过户
(一)标的物的交付
1、拍卖标的以现状方式:(略)
2、(略)技术服务费后,由管理人按现状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与竞买人签订《标的物移交协议》,签订《标的物移交协议》后,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物品交予竞买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二)标的物的过户
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略)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若存在无法办理或权证面积调整减少等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格不做调整;无房屋所有权证部分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以及违法使用土地等问题,竞买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和自负所有费用。能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略)出具的成交证明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但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以及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
标的物成交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含买卖双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所缴纳税费以税务局部门确认的应缴税、费为准。若拍卖后非因管理人原因产生成本或费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物,不能作为竞买人确定标的物及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管理人、(略)不对标的物的安全、质量、数量等负责,不提供退换货、维修等服务。无论买受人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管理人、(略)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拍须知,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已仔细阅读过竞买须知,已知晓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竞拍风险。

(略)咨询电话:王老师(略)、黄老师(略)
管理人咨询电话:宁律师(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致电咨询。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
长岛汇欠费情况-仅供参考_422H4T.pdf
(略)-资产评估报告_2FB2F0.pdf
竞买须知

(略)(略))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2日10:00时起至2024年7月3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略)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单位:(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略)名下位于(略)“长岛汇”住宅12套。
四、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质量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权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略)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缴入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略)管理人,开户银行:(略)重庆九龙坡分行,账号:(略)(略))。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个自然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略)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纳入债务人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等。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略)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略)联系,对接后续事宜。(略)的收货地址:(略)
十八、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宁律师(略)
(略)咨询电话:王老师(略)、黄老师(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致电咨询。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优先购买权
(略)名下位于(略)“长岛汇”住宅12套
起拍价308.9408(万元)评估值826.22(万元)保证金30.9(万元)类型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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