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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TXCG-CS-(略)0-1采购人:(略)
1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详见附件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叁仟贰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序号
名称:(略)
服务内容
单价
(元/人/月)
人数
年合同价格
服务期
三年费用总计
1
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
(略)络支持:全网通5G/4G/3G;
CPU核数:8核,Android10.0及以上或者鸿蒙2.0及以上;
运行内存(RAM):12G;
机身内存(ROM):256G;
显示屏:6.62英寸;
摄像头:后置5000万+800万+200万,前置3200万像素;电池:4500mAh;
国内流量:30G;
国内语音:1000分钟;
短信:500条
128
230
353280
服务期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
(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略)实施地点:(略)
(略)服务期限:3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略)
(略)按年度付款(合同签订且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开通并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预付第一年费用,自开通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预付下一年费用)。
4.2收款账户: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略):(略)03859)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略)整体项目运行维护期3年。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略)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略)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略)
(略)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略)
(略)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略)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所属客户自乙方接甲方函告后,实际开通服务的当月起,合同服务期36个月。
(略)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价格、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参数承担保密义务。
(略)甲方应当将本合同服务的内容告知甲方提交的相关使用者,并承诺已取得其相关使用者对本合同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认可。
(略)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本次办理的“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终端(含通讯)(略)码必须对应使用,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及时掌握套餐用户的对应情况。如出现未能对应使用的情况,乙方有权不予返还后续话费。
(略)其它约定:合同期内甲方用户不可以办理其他预存保底类业务(预存话费送话费、预存话费送礼品等业务,(略)当期可办业务为准),不欠费,(略)、停机、(略)、过户、变更捆绑付费关系、托收、(略)等业务。甲方应要求甲方客户自办理业务的次月起连续36(略)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略)乙方负责处理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用户投诉,并承担相应责任。
(略)乙方提供的“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终端必须是本合同约定的在中国大陆取得合法销售资格的正品行货。若要改变“移动执法终端通信服务”终端必须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
(略)乙方必须跟踪甲方使用人员匹配情况,如发现有不匹配情况应及时了解情况并与甲方共同予以解决。
(略)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甲方套餐资费及相关问题解答。
(略)乙方负责提供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由该终端设备的生产厂家指定的售后单位:(略)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略)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关联方均不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而产生的间接性、结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失或损害,或任何收入、利润、机会、客户损失,商誉、信誉、数据或数据使用的损害负责。(略)已被告知或已经意识到这一损害或可能由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略)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略)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约定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乙方有权释放甲方所订购服务占用的资源,由此带来的数据丢失等损失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违约行为,使乙方遭受任何损失、受到其他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甲方应对乙方、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反之亦然。
(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如遇国家统一调整通信费用资费的,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略)调整资费的,甲方理解并认可乙方为提供服务所做的努力,并同意乙方有权调整资费,资费调整以乙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工作人员邮件、短信、书面通知等合理形式)为准。如甲方继续使用乙方业务或服务的,视为自愿同意按新的资费标准执行;如甲方提出异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在甲方结清本合同所涉及全部款项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罗建民法定代表人:李波
委托代理人:黄丽委托代理人:黄浩
电话:(略)7电话:(略)
传真:(略)4传真:(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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