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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联广州总部综合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略)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略)
1.2(略)/包号:CZ(略)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限价金额为70万元(1年,含税价),选定1家供应商,(略)(略)(略)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即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诉讼代理服务)。(略)的,(略)一并提供综合法律服务,不额外收费。具体服务内容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部分)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略)
2、本项目(仲裁、诉讼代理服务部分)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略)
1.6服务地点:(略)
(略)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略)
服务时间
1
综合法律服务
广东省(略)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各项服务响应的时间要求,以第四章用户需求为准。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略)或采购人:(略)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注意: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及团队成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注意:(略)(https://(略).cn/)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的结果截图,加盖
公章。(略)站截图)
2.3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采购人:(略)
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
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6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略),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略)
2.9其他要求:具备法律服务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同一律师事务所多家分所(含总所)参与的,只接受最先报名(获取:(略)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略)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略)
3.1获取:(略)
3.2谈判文件获取:(略)
4、响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年【7】月【】月【17】日【】日【10】时【】时【00】分】分,(略)递交响应文件。
4.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略)
4.3本项目设有现场谈判环节,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略)
5、联系方式:(略)
5.1采购人:(略)
地址:(略)
6、、澄清、澄清、异议、(略)
6.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略)
6.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略)
阶段
资格预审阶段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略)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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