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
(略)),
(略)(略)财政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略)。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三、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存在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
(略)
(二)检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略)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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