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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二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嘉兴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浙江 - 嘉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近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二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现将二起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略)为DBJ(略)230494的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略)的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0.96,不符合GB(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略)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噻虫胺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本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货值较低,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通报至姜供应商所(略)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二、(略)为DBJ(略)331198ZX的桑葚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略)经开塘汇彤彤水果店的桑葚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489,不符合GB(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多菌灵(mg/kg),标准指标:≤1,实测值:2.9,不符合GB(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略)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多菌灵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桑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本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货值较低,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通报至桑葚供应商所(略)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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