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略)答
(略)的问题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评审:
(略)建设能力:所投本项目软件产品制造商具备以下满足采购需求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计0.5分,计满7分止。证书包含类似关键字:
(略)、
(略)(或CDR)、医院管理(或HIS)、电子病历(或EMR)、检验实验室管理(或LIS)、PACS、移动护理、病案管理、输血、健康体检、
(略)、廉洁风险防控、前置审方、HQMS。(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19.
(略)(
(略)、
(略)、HIS系统、电子病历(EMR)、LIS)为同一厂商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证所移交的所有产品(含第三方中间件)不涉及任何侵权问题,如有其他利益相关方提出权利主张,由投标人负责处理,由此带给采购人:
(略)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评审及★条款汇总中第8条,
(略)为统一厂商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据查询,软件著作权的要求极高,并且对企业的考验性较大,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软著要求的厂家只有1家,结合★
(略)、
(略)、HIS系统、电子病历(EMR)、LIS为同一厂商后,软著的要求具有品牌及厂家偏向性。根据★条款第8条,PACS、移动护理、病案管理、输血、健康体检、
(略)、廉洁风险防控、前置审方、HQMS
(略),
(略)要求同一厂商,同时要求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加分项与实际需求严重不一致,且有指向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
(略)(
(略)、
(略)、HIS系统、电子病历(EMR)、LIS)为同一厂商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略)数据无缝互通,避免因厂商异构导致产生信息孤岛,以及避免侵权纠纷。满足上述条件的各类厂商众多,该条款并不具有指向性和排他性。
2、评分项对产品的著作权证书要求,均为本次建设采购范畴,本项目包含大量后续二次开发和改进,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厂商能更好地确保本项目的交付质量并避免侵权,该评分项与其履约能力、服务能力直接相关,有助于择优选择履行合同能力强的供应商。
3、上述建设内容项目实施交付周期较长,涉及复杂的项目管理、二次开发等等专业领域,对供应商技术水平、公司实力、履约能力等均有较高的要求,选择具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认证的供应商能更好的保障项目后续交付质量。除★条款第8
(略)为同一厂商外,其他软件并未要求为同一厂商。其他经企查查查询,具备著作权的厂商数量众多:
(略)22157家、
(略)30824家、
(略)30496家、电子病历6593家、检验实验室管理443家、PACS2843家、移动护理1481家、病案管理1979家、输血1058家、健康体检3789家、
(略)5477家、廉洁风险防控89家、前置审方85家、HQMS140家。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及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评审因素及标准-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所投核心软件产品制造商具有满足采购需求的GE/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2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此项评分因素“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质量无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专业应用软件项目,涉及众多复杂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具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供应商,能更好地应对知识产权管理,有效防止侵权和被侵权,
(略)后期服务风险。具备上述国标认证的供应商,能充分反映供应商产品服务能力与风险防控能力,与其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直接相关,有助于择优选择履行合同能力强的供应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GB/TXXXX)为国家推荐性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是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其技术要求不得低于或者说高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因此,采购人:
(略)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及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评审因素及标准-
(略)技术评审:
(略)演示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要求对核心产品(包含但不限于HIS、
(略))
(略)演示(
(略)演示,如采用PPT、demo或原型演示不计分)演示内容要求如下:(1)
(略)技术架构先进性、
(略)各个模块之间的松耦合。(①要求演示HIS
(略)业务中断的情况下,门诊收费模块稳定运行,收费业务不受影响的计1分。②要求演示通过服务管理界面控制医嘱服务的开启和关闭功能的计1分):(2)为体现结构化与一体化要求,要求演示门诊电子病历和住院电子病历支持结构化模板和书写,并与HIS系统实现一体化集成,在HIS系统中可以直接书写病历。(①门诊、住院医生站支持开嘱与病历书写一体化集成界面展示,支持选择一个病历模板进行病历书写的,计0.5分:②病历模板制作支持通过拖拉结构化字段或固定模板字段的方式:
(略)
(7)
(略)对于民用耗材的精细化管理,要求演示HIS系统对于医用耗材二级库管理的管理流程。(①在系统中,能够将物资仓库出库给二级库房科室,录入需要出库的物资数据,完成保存以及单据审核,审核界面可以看到单据状态及单据对应的物资明细信息的计1分:②),在住院护士站,通过账单录入功能录入二级库物资,完成账单保存、发送的计1分:③.通过科室物资记账功能,在患者列表中选择病人后可以在物资账单中查看到已记账来发放的物资明细,点击发送物资确费可以完成物资发料、并扣库存的计0.5分)。备注:1、
(略)演示以录像方式:
(略)
2、投标人U盘光盘演示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采用现有的线下递交方式:
(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略)技术架构先进性、
(略)各个模块之间的松耦合,
(略)具备服务独立运行、互不干扰,单个任意服务可以随意启停熔断而不对其他服务造成影响。
(略)、收费和医嘱服务均系有代表性的重要服务,以此为例要求演示其正常或异常启停而不影响其他服务功能,
(略)不存在的业务需求和场景。本项目功能要求均是按照国家颁发的《
(略)基本功能规范》及《
(略)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略)必需的实际功能要求制定,功能参数描述客观,没有任何倾向性。为确保项目按期交付和交付软件的稳定成熟度,
(略)演示是为供应商避免虚假应标。
(略)、收费和医嘱服务在现实生产环境中也存在单个服务异常的时候,
(略)(略)无法正常工作,新型松耦合架构才能实现每个微服务功能服务独立启停互不影响。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关键信息二、符合性审查其他★条款汇总第8款★19.
(略)(
(略)、
(略)、HIS系统、电子病历(EMR)、LIS)为同一厂商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此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实质上指向了某些特定大型企业,
(略)的企业受到了排斥,且在原需求公开的内容中是包含了PACS系统,但本次招标文件中单独删除了PACS系统,
(略)厂商公平竞争,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类似问题不再一一列明回复。
(略)(略)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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