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
(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翔安南
(略)(略)东园地块成片开发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征收范围:
(略)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香山街道茂
(略)。
(二)征收目的:本征收用地用于翔安南
(略)(略)东园地块成片开发配套绿化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防护绿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三)土地现状: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0901公顷,未承包到户,土地使用权人为村集体,仍为村集体经营、管理。其中涉及征收香山街道茂
(略)水田0.7441公顷,水浇地0.0591公顷,园地0.0669公顷,草地0.0025公顷,其他农用地0.118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8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806公顷,其他土地小计0.0006公顷。
(四)补偿标准、社会保障
1.征地包干标准
按《
(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略)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按时交地奖励金等费用。其中劳力安置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补偿费已核定在“区片综合地价”的安置补助费中,不再另行安排劳力补助。地上附着物超包干的部分,实施据实清点补偿。
2.社会保障
本项目需征收土地均为集体所有,未承包到户,无须安置农业人口。
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按照
(略)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按规定缴费,享受相应补助及待遇。
二、公示期限
自2024年6月27日起,公示期限三十日。
三、申请听证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公示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四、签约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五、评估时点
以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4月2日)为准。
六、禁止事项
自本项目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七、补偿登记
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香山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八、签订协议
本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香山街道办事处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九、用地单位:
(略)
(略),地址:
(略)
十、征地单位:
(略)
(略)。
十一、组织实施单位:
(略)
(略)),联系电话:
(略)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附图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1533_1elIoF.jpg)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