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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7个水质自动站监测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7个水质自动站监测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略)7个水质自动站监测运维服务采购项目JSZC-320100-STGK-G(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00-STGK-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30.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略)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01
总计7个站点:
1、城南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
2、大胜关水质自动监测站
3、中山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
4、上坊门桥水质自动监测站
5、远古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
6、石头城水质自动监测站
7、滨江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
人民币130.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17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略)
时间:
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从采购代理机构:(略)
2、投标人以汇款方式:(略)
3、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地址:(略)
(1)开户名:(略)
(2)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3)账号:(略)(略)
4、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财库(2004)185号》(节能环保)、《苏财购〔2022〕45号》;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同时提供经盖章的正本电子介质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或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8、报名方式:(略)
①现场领购: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授权人联系方式:(略)
9、投标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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