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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Ⅱ标一分部预制箱梁静载试验一体装置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沪宁段站前Ⅱ标一分部标一分部预制箱梁静载试验一体装置预制箱梁静载试验一体装置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略):ZTSJSB-SGS-(略)
1.招标条件
(略)(略)沪宁段站前II标项目一分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设备预制箱梁静载试验一体装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第四工程分公
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略)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2标位(略)(略)境内,起讫里程DK14+890~DK26+571,全长11.68公里,并行沪通二期起讫里程为DK114+41
8~DK126+109.41,全长11.69km,一分部主要承建箱梁预制及宝山动车所施工任务,共计预制架设箱梁1696孔,其中单线梁637孔,双线梁1059孔;本标段预制箱梁557孔,HSZQ-1标段箱梁876孔(单线
梁467孔,双线梁409孔),沪通Ⅱ期站前3标段箱梁263孔(单线梁170孔,双线梁93孔);动车走行线44股道。合同总造价16.3亿元,合同工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1825日历天。
2.2招标内容:采购设备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略)进行响应并获取:(略)
5.1.(略)((略))(略)用户,建议提前操作建议提前操作。(客服客服热线热线(略)
(略)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略)进入“(略)(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
中包件点击“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略)
(略)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略)免费获取:(略)
5.2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取(四舍五入取整),上限不超过1万元。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同一投标人
同时中标2个以上包件的,按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收取;该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略)+(略)+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略)在线上传,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
(略)(略))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格式)(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
(略)客服热线(略))。
6.(略)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略)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
动放弃投标。
6.3本次招标仅接收已响应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被评为2023年度中铁四局集团优质供应商,提供申请(含证明资料)可免交本次投标保证金。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7.(略)(略)(略))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略)
有报价。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完成在线签字确认手续,未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略)。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略)
9.1招标人:(略)
招标联系人:(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9.2招标文件获取:(略)
9.3招标人:(略)
收款账户:(略)
开户银行:(略)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略)(略)(略)
联系人:(略)
系电话:(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附表1招标招标采购采购设备设备包件划分表
(略)设备名称:(略)
1预制箱梁静载试验一体装置SYZZ-01套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台(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略)生产设备。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1年-2023年内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200万元以上。(略)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提供生产厂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需通过安全标准化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相关产品需获取:(略)
注:1.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略)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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