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延期通知
(略)全体债权人:
2023年12月27日,
(略)的申请,
(略)(下称“
(略)”)启动预破产程序。2024年5月22日,
(略)《预破产临时管理人确定书》
(略)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现就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延期通知如下:
(略)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及诉讼案件数量繁多、债权人数众多;因医药行业特性,证据材料难以收集整理,很多债权人无法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间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为确保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临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
(略)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届时,请所有债权人准时出席。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债权人签署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会议时间或地点:
(略)
特此通知
(略)临时管理人
2024年7月10日
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附件240710辅仁一债会延期通知.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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