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河南省分行“让美好发生”
(略):CG·2024-河南省分行-办公室-070
1.采购条件
(略)河南省分行委托,
(略)河南省分行“让美好发生”活动执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2.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让美好发生”活动执行采购项目,本次活动是在我省重
(略)行所
(略)(郑州、洛阳、商丘、周口、南阳)策划组织实施“让美好发生”线下活动2场,以“让美好发生”为主题,同时结合河南传统文化进行策划,活动场地需设计搭建主背景、组织相关表演及活动、设计印制“让美好发生”相关宣传物料,并提供不少于五套桌椅及帐篷(如需)。活动开始前一天和结束后一天需在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规范书》。
2.3服务期限:1年。
2.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成交人数量:1名。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为一般纳税人,且供应商须提供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承诺函。
3.2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份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3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3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3.5响应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响应人自行承诺)。
3.6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的查询结果,
(略)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略)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4.1.网上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略)(
(略)),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
(略)(
(略)),选择V3.
(略)——供应商/响应人登录——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供应商登记,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完成供应商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响应人操作手册V3.0》(
(略)址:
(略).jhtml)
尚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响应人,
(略)(
(略).html)
(略)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略)
(1)现场办理:请携带CA
(略)双子塔北塔16楼办理。
(2)线上办理:请将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资料发送至客服QQ或企业微信:
(略)
注: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需邮寄,请响应人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把握邮寄时间,以免影响投标活动。
(现场办理和线上办理CA
(略)址:
(略).jhtml)。
(3)移动端办理:响应人仅需在手机上自行按照《移动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完成相应的操作后,即办理成功并可立即使用。(
(略)址:
(略).jhtml)
4.2获取:
(略)
(略)获取:
(略)
(略)获取:
(略)
(略)上购买: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磋商文件费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等服务费用),售后不退。在磋商文件获取:
(略)
磋商文件费发票由代理机构:
(略)
(略)联系方式:
(略)
咨询电话:
(略)1/
(略)(客服部)
(略)9(见证部)
项目进场事项咨询QQ:
(略)
联系地址:
(略)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下载EPS格式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后,未下载过EPS格式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
(略)不再支持下载。
注:1、未在磋商文件获取:
(略)
2、
(略)要求的环境,
(略)支持的工具软件,提前下载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时上传,
(略)支持人员联系,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若因响应人使用环境,未及时下载、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略)支持人员足够的时间解决问题,未认真核对导出的供打印电子响应文件等,响应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方式:
(略)
5.2磋商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5.3响应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易招”
(略)“新平台3.0登录入口”
(略),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enc格式)
(略)的指定位置。上传时,系统提示“上传成功”的方认定为电子响应文件投递成功。请响应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将在《
(略)官网》、《
(略)》、《
(略)》、《
(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5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1
电子邮件:
(略)@126.com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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