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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静风琴阁B3号楼2单元2-102及23号储藏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德州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山东 - 德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时间:2024年7月26日10时—27日10时(延时除外)
二、(略)(略)(https://(略)=a213(略).2703.60e430a7XDJCpt)
三、标的:(略)层为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37.25㎡。(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四、拍卖方式:(略)
五、本院可安排查看标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竞买者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该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欠费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方得以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竞买人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因竞买人未提交法院确认致使成交人信息有误的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本案当事人及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
十、特别提醒:
1、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同时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略)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拍卖事宜;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户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履行相关权利请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至(略)人民法院办理手续);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
4、法院根据法定事由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保证金:1、(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抵付价款。
2、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可不予交纳保证金,但须全额交纳拍卖价款。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拍卖余款2024年8月6日前交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略)”拍卖余款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略)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符合登记条件时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十三、(略)
注:因被执行人电话无人接听,无法通知到,特此公示,经五日视为收到通知。
承办法官咨询:(略)法院咨询:(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略)司法辅助机构:(略)
(略)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
山东(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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