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市血采计【2024】0162号二、合同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供应商(乙方):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略)名称:
(略)
1进口正常范围定值质控血浆进口凝血因子VIII活性测定试剂盒1(批)¥50,410.00¥50,410.00标段2.1进口正常范围定值质控血浆(1)适用于血液凝固测试仪SysmexCA-500。(2)规格:1mL/瓶,10瓶/盒。(3)正常范围定值为70%—120%。(4)到货后有效期6个月。(5)能用于凝血因子VIII、纤维蛋白原在正常范围的质量控制;(6)准确性:在校准后的分析仪上检测该质控品,检测结果平均值应在质控品的靶值范围内。(7)瓶间差:
(略)不同瓶的质控品,检测结果的变异系数(CV)值应符合:a)凝血因子VIII:CV≤10.0%;b)纤维蛋白原:CV≤10.0%。(8)开瓶稳定性:质控品开瓶、复溶后,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保存一定时间后,检测其准确性、瓶间差,均应符合要求。2.2进口凝血因子VIII活性测定试剂盒(1)准确性:用待测FVIII试剂盒在校准后的分析仪上检测标准人类血浆,检测结果平均值与校准品靶值的相对偏差应不高于10.0%。(2)
(略)不同瓶的试剂的批内精密度应符合:a)用正常质控血浆测试,试剂盒的批内精密度(变异系数,CV)应≤3.0%;b)用异常值质控血浆测试,试剂盒的批内精密度(变异系数,CV)应≤10.0%。(3)
(略)的试剂的批间精密度应符合:a)正常值质控血浆:检测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10.0%;b)异常值质控血浆:检测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10.0%。(4)最小检测限应不高于1.0%活性的VIII因子。(5)测定范围:1%-100%,提高标本稀释度范围增至200%。
合同金额:50,41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零肆佰壹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6日至2025年06月25日
履约地点:
(略)
采购方式:
(略)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项目18-2质控血浆-陕西爱康-中诚信.pdf
(略)血站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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