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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光学检测设备采购---炉前AOI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全自动光学检测设备采购---炉前AOI招标公告((略):HNDN-(略)号)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一、招标条件本全自动光学检测设备采购---炉前AOI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全自动光学检测设备采购---炉前AOI,主要采购内容为全自动光学检测设备---炉前AOI:1台;接驳台:1台。(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全自动光学检测设备采购---炉前AOI;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全自动光学检测设备采购---炉前AOI)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合格投标人还必须符合下列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附以下财务证明资料复印件: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略)(略).cn/shixin/,也(略))“失信被执行人”的、(略)站((略).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略)(略)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附于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HNDN-(略)号2.项目名称:(略)
6.2服务地点:(略)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合格投标人还必须符合下列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附以下财务证明资料复印件: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略)(略).cn/shixin/,也(略))“失信被执行人”的、(略)站((略).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略)(略)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附于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2、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
五、开标的时间及地点:(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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