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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教学楼、实验楼铁栏杆更换议价资格采购-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东药科大学中(略):M(略)(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广东药科大学中(略)(略)网站((略))获取:(略)
一、(略):M(略)(略)项目名称:(略)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略)
2.已登记并获取:(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略)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略))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略))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略)”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略)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略)),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略)(略)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5)(略)集采馆定(略)(装修工程或修缮工程)入库的供应商,且(略)域须包含(略)(略)截图证明)。
三、获取:(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釆购人信息名称:(略)
(略)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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