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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一基地五中心”项目审计、监理及财务决算等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公开遴选“(略)”项目审计、(略)获取:(略)
一、项目信息
(略):LZYZB(略)
项目名称:(略)
分包一:公开遴选“(略)”项目审计((略):LZYZB(略)-1)
分包二:公开遴选“(略)”项目监理((略):LZYZB(略)-2)
分包三:公开遴选“(略)”项目财务决算((略):LZYZB(略)-3)
预算金额:总预算33.6万元,分包一预算为17万元,分包二预算为9.6万元,分包三预算为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遴选“(略)”项目分包一: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全过程跟踪审计、装修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及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分包二: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分包三: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整体竣工决算评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方式:(略)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三个分包皆可投。
开标、评标的顺序以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顺序依次进行,中标顺序以评标顺序确定。如供应商分包一被确定为中标人,分包二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分包一: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略)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包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2)本次磋商对磋商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有效期内);
(3)省外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4)参与磋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磋商供应商本单位:(略)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包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略)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发布及获取:(略)
招标文件获取:(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各标段分别报名),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略)
招标文件获取:(略)
获取:(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略)
特别说明:已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与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包含报价、资格审查、商务技术等材料,打印胶装。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略)
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投标文件接收人:(略)
3、开标时间与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略)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说明事项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发布媒介:(略)(略)发布。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项目部门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略)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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