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第1页·共1页
工程名称:
(略)
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分标准的“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第2点评分标准中的“并通过百万次(或以上)制动动作试验”。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分标准的“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的第3点评分标准的“3、维保机构配备技术人员满足维保机构在满足第1、2项评分的基础上配备技术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达到20人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按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保技术人员数量由多至少进行排名,排名1-3名的加2分,排名4-6名的加1分,其他不加分。满分3分;”修改为:“3、维保机构配备技术人员满足维保机构在满足第1、2项评分的基础上配备技术人员:按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保技术人员数量由多至少进行排名,排名1-3名的得3分,排名4-6名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26日10时45分。
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
(略)
(略)(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2024年7月10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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