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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心颐养院项目施工标段招标补遗文件(01)(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360,000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748.14万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略)
开标方式:(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怡心颐养院项目施工/标段招标
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第21.13条:“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的经济技术方案(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事项(包括承诺优先等事项)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成果(若有)将纳入发包人的履约考核中。若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完全执行经济技术方案,则承包人应承担合同签约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若因承包人原因未能部分执行经济技术方案,则承包人应承担合同签约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且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时间内按照经济技术方案进行整改,若未按时完成整改,发包人有权利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一切责任。”修改为:“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的经济技术方案(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事项(包括承诺优先等事项)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成果(若有)将纳入发包人的履约考核中。若因承包人原因均未按照经济技术方案执行的(即执行程度为0%),则承包人应承担合同签约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若因承包人原因仅部分执行经济技术方案的,则承包人应承担合同签约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承担上述违约金后,承包人仍应在发包人要求时间内按照经济技术方案进行整改,若未按时完成整改,发包人有权利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一切责任。”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7月10日
递交时间
源文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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