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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第二次)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NTGC(略)(CS054)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72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略)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略)商业银行,且具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所需主承销商资质。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服务的,参加联合体的服务商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略)商业银行,且具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所需主承销商资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略)
(5)联合体组成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23日
地点:(略)
方式:(略)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刷新重试)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00(北京时间)
逾时,(略)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略)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略)
4.(略)径,详情请查阅(略)(略)(略))-“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略)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略)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略)联系电话:(略)
附件:7.10((略)定稿)磋商文件-(略)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doc
7.10((略)定稿)磋商文件-(略)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选聘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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