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开展2021年以来省级负责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现场复核工作,完成应急管理部及我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省应急管理厅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
(略)
一、遴选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费用:预算上限
(略)人民币,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上限。
(三)遴选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遴选人对应选人的应选文件按照比选文件的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人。
二、服务期限
中选人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海南省省级负责许可的20个项目安全条件现场复核工作(包服务方案制定、实施现场复核、复核报告编制等工作)。
三、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二)2022年以来至少具有三项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服务的相关业绩(提交佐证材料——合同或成果文件,盖章);
(三)有完成项目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时间保障(提交承诺函,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2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复印件,盖公章);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
(略)络截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它有关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凡具备以上条件,愿意参加该项目遴选的单位:
(略)
(三)应选文件须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扫描盖章,U盘)。各应选文件需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信封应注明遴选发起人名称:
(略)
(四)我单位:
(略)
应选文件递交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附件:综合评分表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7月9日
附件:
附件:综合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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