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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新社区老村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ZYDL-24024-2)
项目所(略):江苏(略)一、招标条件
本靳(略)老村部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5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造价约75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靳(略)老村部改造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老村部改造工程:3.1投标人资质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其他
①☑自2022年7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3.4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略)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略)(略)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的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递交截止时间:(略):30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30开标地点:(略)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靳(略)老村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其他①☑自2022年7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3.4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略)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略)(略)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4时30分,递交地址:(略)
6.评标办法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靳(略)居民委员会
联人:陶先生
电话:(略)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泰州广场3-226
联人:朱女士
电话:(略)
电子邮件:-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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