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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LNYD2024-1027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营口 发布日期:2024-07-11
所属地区:辽宁 - 营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7/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LNYD(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JH(略)766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略):001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91.62(分)
(略):002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91.52(分)
(略):003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84(%)
评审总得分:91.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略):001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配送肉禽、水产类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满足甲方需求,服务质量良好,经验收合格后,可逐年续签,不超过2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执行
(略):002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为(略)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蔬菜、水果类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服务要求:1、配送计划:采购人:(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满足甲方需求,服务质量良好,经验收合格后,可逐年续签,不超过2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5、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略)
(略):003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蛋、奶、干调、杂粮类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满足甲方需求,服务质量良好,经验收合格后,可逐年续签,不超过2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略):001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略)
(略):002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略)
(略):003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转66招标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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