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高品质薄膜用多功能性高分子母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2024年7月7日,
(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
(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略)主要从事塑料薄膜用高分子功能母料生产。
(略)高品质薄膜用多功能性高分子母料项目,
(略)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2′4.084″,北纬23°25′23.925″。项目废气配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CO)”处理设施。项目年作业时间约为7200h,厂内设食宿。
(略)完成了《
(略)高品质薄膜用多功能性高分子母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2年8月1日
(略):
(略)(略)X)。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要求建设单位:
(略)
2、环评要求建设单位:
(略)
3、
(略)回收处理。项目实际建设中破碎后为小颗粒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中,因此不产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4、环评要求建设单位:
(略)
项目选址、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或者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均没有发生改变,现场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相符。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略)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1、生活污水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生活污水所检项目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气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有机废气处理后非甲烷总烃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油烟废气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略))小型标准的要求。
根据检测结果计算得出,有组织废气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2.72t/a,按满负荷推算其有组织排放总量为3.02t/a。根据环评文件,推算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量约为17.08t/a,按满负荷推算无组织排放总量为18.98t/a,符合环评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组织排放量8.64t/a,无组织排放量21.6t/a)的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中的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二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略))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1h平均浓度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厂界南、西、北侧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已设立规范储存场所。项目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略)回收处理;危险废物:
(略)、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
(略)
四、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设施完善,分类处理方式:
(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
(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略)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
(略)高品质薄膜多功能性高分子母料生产项目.pdf9.6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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