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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标项一)、伊犁州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标项二)、伊犁州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标项三)

所属地区:新疆 - 伊犁 发布日期:2024-07-11
所属地区:新疆 - 伊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7/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XJYF2024-94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略)
标项二标项名称:(略)
标项三标项名称:(略)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1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预算批复招标完成确定下一年度中标人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微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1、中药配方颗粒的供应企业为生产企业,必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依法取得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许可证,具备自主中药材种植基地,配方颗粒相关生产和配送条件。供应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供应企业通过药监部门备案,本省企业需提(略)),如GMP及GSP证书为2019年12月1日及以后到期的,须提供到期前的GMP和GSP证书,如2019年12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则无须提供GMP和GSP证书)。2、供应企业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略)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略)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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