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4-HCCS-SH589-食堂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获取:
(略)
一、
(略):2024-HCCS-SH589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0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5万元
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采购,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略)
(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略)
(3)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略)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获取:
(略)
地点:
(略)
(略)
方式:
(略)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2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2.本公告项目预算(105万元)由财政预算(85万元)和职工个人自费(20万元)两部分组成。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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