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广陵城区范围内建设垃圾分类环保屋项目(第二批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7-11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广(略)范围内建设垃圾分类环保屋项目(第二批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略)(略)(略)”、“(略)(略)”、“(略)”和“(略)”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略):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SZC-321002-JNZX-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94.1486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94.14861万元
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略)
4.项目经理:(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11日-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广(略)范围内建设垃圾分类环保屋项目(第二批次)-采购资料.zip


(略)
2024年7月11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