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韦营乡等2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梯田)项目施工、监理2024-07-
(略)(略)2024年韦营乡等2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梯田)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略)文件批准建设,
(略),资金来源为中央、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
(略)
2、工程地点:
(略)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面积为10342.69亩,其中新建7983.65亩,改造提升2359.04亩。其中:韦营乡全家岔
(略)新建1364.22亩,改造提升1091.48亩、韦营乡黄家岔
(略)新建3107.93亩,改造提升1267.56亩;中连川乡野韭川
(略)新建3511.50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5、项目总投资:2184.7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1874.4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10.28万元)。
6、计划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工:2024年8月10日,计划竣工:2024年11月10日。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2个标段(其中:1标段施工,2标段监理)。
8、招标范围:
1标段: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标段:本工程施工开工至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标段: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具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均为本单位:
(略)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略)年度或
(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根据
(略)《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2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或水土保持专业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本次招标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要求为本单位:
(略)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具有同类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略)年度或
(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8、按照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需求,本标段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人,监理员至少2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为本单位:
(略)
三、资格审查方式:
(略)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1、获取:
(略)
2、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指定端口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4、接收异议方式:
(略)
联系部门: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5、接收投诉的方式:
(略)
联系部门:
(略)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与招标文件编制工具相匹配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站(
(略).cn/)上发布。
(略)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招标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备案单位:
(略)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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