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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国抽)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11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2024年下半年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国抽)JSZC-320000-JITC-G2024-(略)网站(https://(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000-JITC-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599.380000万元(采购包1:292.700000万元;采购包2:282.100000万元;采购包3:276.040000万元;采购包4:263.360000万元;采购包5:247.960000万元;采购包6:237.2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99.380000万元(采购包1:292.700000万元;采购包2:282.100000万元;采购包3:276.040000万元;采购包4:263.360000万元;采购包5:247.960000万元;采购包6:237.220000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下半年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国抽)招标计划表1
地区
任务类型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合计
监督抽检(批次)
405
468
719
405
645
473
570
420
424
348
305
377
448
6007
风险监测(批次)
41
42
43
42
42
42
42
42
43
41
42
43
42
547
评价性抽检(批次)
/
307
/
/
519
/
184
/
268
/
131
/
198
1607
总计
8161
2024年下半年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国抽)招标计划表2
(略)
采购内容(抽(略)及类型)
批次数
采购金额(万元)
合计
8,161
1599.38
包1
南京监督抽检405批次、风险监测41批次;无锡监督抽检468批次、风险监测42批次;镇江监督抽检305批次、风险监测42批次;宿迁评价抽检198批次
1501
292.7
包2
宿迁监督抽检448批次、风险监测42批次;徐州监督抽检719批次、风险监测43批次;连云港评价抽检184批次
1436
282.1
包3
盐城监督抽检424批次、风险监测43批次;泰州监督抽检377批次、风险监测43批次;苏州评价抽检519批次
1406
276.04
包4
连云港监督抽检570批次、风险监测42批次;淮安监督抽检420批次、风险监测42批次;盐城评价抽检268批次
1342
263.36
包5
常州监督抽检405批次、风险监测42批次;苏州监督抽检645批次、风险监测42批次;镇江评价抽检131批次
1265
247.96
包6
南通监督抽检473批次、风险监测42批次;扬州监督抽检348批次、风险监测41批次;无锡评价抽检307批次
1211
237.22
备注: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共计8161批次,其中:监督抽检6007批次、风险监测547批次、评价性抽检1607批次。
为高质量完成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现向全国范围内进行检验机构公开招标,承担2024年下半年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略)(略)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所投标包检测内容:监督抽检任务检测项目需包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中项目;评价抽检任务检测项目需包含《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中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完成周期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CMA资质附表复印件及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所投标包检测内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略)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略)
时间:
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2.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略)
3.本项目招标代理:(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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