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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发布日期:2024-07-11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重度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JSZC-320803-SCZD-G(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或者“(略)(略)”自行免费获取:(略)
一、(略):JSZC-320803-SCZD-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202.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文规定,本项目执行统一价格补贴标准,130元/人/月(含线上、线下服务),每月上门服务不低于4次,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4小时。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即投标人的报价应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一致。
采购需求:
1300名重度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略)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为不低于%(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该部分的%)(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详见示范格式六)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所有标的均由其本身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或者投标人本身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2项。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时间:
时间:(略):(略)-1917:30,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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