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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信息2024年ERP集中化七期财务核算模块及合同管理模块系统开发项目集成平台AMG网关应用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11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本招标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4年ERP(略)AMG(略)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略)(略)。项目资金由招标人:(略)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
中移动信息2024年ERP(略)AMG(略)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略)AMG(略)集成服务1套。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金额557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产品名称:(略)
标包1(略)集成、软件开发服务(不含维保服务)项1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略)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本项目要求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同类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如果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a)(略)查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略)
b)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5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
出具《保密承诺书》。
2.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原厂)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略)
(略)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略)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略),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略)首页下方下(略)“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4、投标文件的递交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略)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略)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略)准时参加。
4.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略)
4.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略)
(略)逾期(略)的投标人;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5.1(略)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略)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略)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略)将彻底删除。
5.5(略)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5.6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略)(https://(略).cn/)、(略)(http://b2(略))、(略)(cebpubservice.com),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略)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邮编:100005
项目负责人:罗浩、陆榕、郑春雅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异议提出人须知:
一、接收异议的时限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二、接收异议的渠道
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评审结果存在影响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受理渠道见采购公告/采购公示异议受理链接。
三、异议提出人须知
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应当通过公告、公示、采购文件规定的渠道提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略)
(二)异议提出人的名称:(略)
(三)异议对象或被异议人名称:(略)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提出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异议提出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其中,异议提出人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相关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异议提出人未参与该项目,或者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超出规定异议时限的(以送达之日计算);
(三)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四)异议函未署具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略)
(五)以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
(六)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进行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已作出解答,且在答复后3日内异议提出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八)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不符合采购公告、公示、采购文件规定的要素及渠道要求的。
恶意异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首次异议受理并正式答复后,在不能提供新的有效证据情况下仍就同一问题再次进行异议的。在异议管理员给予后续处罚提醒后,依然就同一问题继续进行异议的。恶意异议不予受理,对供应商的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略)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8、(略)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略)(https://(略).cn/)、(略)(http://b2(略))、(略)(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略)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附加项9.1若投标人与招标代理:(略)
9.2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投标,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时,(略)(b2(略)(略),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
招标人:(略)
2024年07月11日
招标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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