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司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日期: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7日;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基本情况:
1、通过公开征集方式:
(略)
2、车辆使用范围:根据工作任务决定。
3、合同期限:二年。
(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1、租赁车辆:甲方向乙方提出公务用车的需求,乙方按照甲方的用车要求提供裸租车辆、裸租驾驶员、全租车辆等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常用租用车型为小轿车、越野车、普通商务车。
2、租赁方式:
(略)
3、服务承诺:提供车容车貌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汽车,确保参与运营的车辆无故障。
4、租费结算:以合同约定及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三、承担单位:
(略)
有意参与的服务商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略)
2、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填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出具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公平、规范,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必须真实);。
8、单位:
(略)
四、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五、程序
1、征集方式:
(略)
2、征集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至2024年07月17日17时止;
3、审核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19日;
4、公示:所有经征集人审查通过的服务商均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未通过审查单位:
(略)
5、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2日。
(略)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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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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