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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东下庄路6号院8号楼1层101、2层201,9幢-1层-107、-108,9幢-2层-201、-209、-210房屋出租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所属集团/(略)
出租方联系人:(略)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略)(略)(略)
坐落位置石(略)1层101等[2]套
房屋使用现状空置
建筑面积1336.28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商业,办公(公共服务设施),地下车库,地下仓储/商业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略)(略)(略)
坐落位置石(略)院9幢-2层1-272等[1396]套
房屋使用现状空置
建筑面积42041.75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商业,办公(公共服务设施),地下车库,地下仓储/小型商服,车位,菜市场,文体活动站,图书馆,仓储,商业,健身馆,咖啡馆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
(略)资产运营工作组会议纪要
(略)(略)
其他权利情况抵押
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出租房屋涉及抵押,抵押权人同意出租本房屋;2、意向承租方须到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实地踏勘,踏勘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联系人:(略)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1.2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5,834.22平方米租赁期5年
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免租期6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略)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押二付三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承租方负担租赁期间(含免租期)的水电费、煤(天然)气费、供暖费、化粪池清掏费、垃圾费、排污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装修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仓储物流;健身娱乐;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超商铺是否允许装修改造1、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该物业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责任,同时要求承租方限期恢复原状、拆除添置新物。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略)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意向承租方需签署书面承诺书,内容见附件。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5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图片项目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意向承租方承诺书(1).docx原网址:https://(略).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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