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
(略)水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略)提升工程跟踪审计服务(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
(略):GDS-CG-GK-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199800.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199800.00元)
评审总得分:64.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包含11
(略)(5个开
(略)及6个安
(略)),1所学校(滨河学校),
(略)雨污分流改造;
(略)管网缺陷修复、混接错接点改造、
(略)完善;
(略)桥下、
(略)等易涝点整治及河道综合治理(含东河、西河、桃园河及引水渠、南塘渠道等水体)等提供跟踪审计服务。
服务要求:中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审计工作要求,对受托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服务,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按照规范的工作程序进行审核,接受采购人:
(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所有项目跟踪审计完成并出具审核报告止(约55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罗艳苗、张卉、王泽岷、余晓敏、朱秀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略)
2.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广德经济
(略)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示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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