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TG5-2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吊篮租赁招标公告
(略)(略)TG5-2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65台吊篮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
(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租赁吊篮65台(暂定),型号:ZLP630。具体按照现场施工需求实际安排使用。吊篮采取满铺方式:
(略)
1.2工程建设地点:
(略)
零部件损坏遗失费用承担:如因设备自身原因或乙方原因损坏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设备进场后交接前如有零部件丢失、损坏,造成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违章操作,人为故意损坏或甲方管理失误造成零部件丢失、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零部件赔偿价格由双方协定好的价格为准。
1.3暂定租赁期:240天,具体租赁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吊篮租赁费用按照每台吊篮租赁天数计算,吊篮具体租赁台数及天数按照实际结算。租金自吊篮安装完成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后,经项目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安全部和物供部联合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天数,至吊篮退场双方签订的《吊篮退场清单》之日止,按日历连续计算;雨天、节假日包括在内,若非乙方原因导致吊篮进场后无法安装,从吊篮进场的第3天开始计算租金。春节期间25天不计租赁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山洪、疫情等)及建设单位:
(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略)
2.1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
(略)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
(略)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
(略)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
(略)
3.2招标文件费200元,投标单位:
(略)
单位: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略):
(略)(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09:00,
(略)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部门: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时间:2024年07月11日
点击查看内容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1700_lfSGdz.jpg)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