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关于闽BCE133江淮牌小型轿车(不含车牌)(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福建
(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福建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
(略)上(网址:
(略),户名:福建
(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为闽BCE133江淮牌小型轿车(不含车牌)。初始登记日期为2015年2月5日,行车里程约68973km,保险终止日期2023年9月5日,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车系:瑞风S3,
(略):1.5无极豪华型,
(略)为LJ12EKR27F
(略),
(略):F
(略),是否营运:非营运,车辆颜色:白。
二、拍卖方式:
(略)
起拍价:
(略),增价幅度:200元。
保证金:
(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
(略)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够通知到的当事人、前述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19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
(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8月2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略)-184906)。
八、买受人应在2024年8月9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
(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违章处罚、停车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略)
业务咨询电话:
(略),承办人:王法官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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