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略)
(略)住宅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4)豫1327执198号
(略)
川(2021)龙
(略)
登记时间
/
缮证日期
/
标的所有人
房屋所有权:周某,共有人:周某某
评估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权利性质
/
规划用途
住宅
使用权类型
/
房屋结构
框剪结构
(略)
/
是否已腾空
未腾空
租赁情况
无
过户情况
请向相关部门自行咨询,法院不做过户承诺
钥匙
无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
(略)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无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地综合情况
建成年份
2014年
房屋户型
2室2厅1厨1卫
(略)层/
(略)层
地上32层/20层。
建筑规模
74.46㎡
其他介绍
无
税费情况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估值
标的物评估总价结果
(略)(人民币)
特别提醒: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租赁人等)请至少开拍前一日与本院联系,逾期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我院所做的一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仅供参考。(详情请下载评估报告查看或现场看样,以实际现状为准。)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后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期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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