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略)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摘录自川维房评(2023)个房司字第33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略)
拍卖依据司法裁定
拍品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
拍品所有人周燕、范刘兵
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1、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租赁情况该房地产由被执行人占有居住使用,未发现存在租赁情况。
钥匙无
配套情况无电梯,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齐全。
权利限制情况1、已被本院查封;2、该房地产抵押给申请执行人。
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坐
(略)房总层数:6层,所在层次:第2层,其余信息详见评估报告电子档。现该房地产由被执行人占有居住使用,未发现存在租赁情况。屋内存有大量的生活起居物品。2.限购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环节产生的税、费、金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负担,其中,出卖方应负担的上述费用由买受人代为缴纳,买受人可在本院规定期限内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抵扣该笔代缴款。同时,除上述变现交易环节产生的税、费、金外的其他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优惠地价款等)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价款外另行负担,买受人应当按照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缴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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