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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716号40栋1单元31层3104号房产和地下室栋-1层1835号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5-23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卖标的
四川省天(略)
权利来源
(2022)浙0521刑初270号刑事判决书、
(2023)浙0521执2266号之十六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略):川(2019)成天不动产证明第(略)号、川(2021)成天不动产证明第(略)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出让商品房/城镇住宅用地
租赁情况

配套设施
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人文环境良好,生活便利,交通便捷。
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
被德清法院查封,设有抵押。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品简介:坐落于四川省天(略)评估结论书》。
2.特殊说明:(1)税费负担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原权利人与买受人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详细水、电、物业欠费及车位管理费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复核了解,如存在水、电、煤、物业、车位管理费等欠缴情况,均以实际交付时相关部门核算金额为准,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限购政策: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住房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买受人自行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并须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照片与视频仅供参考,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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