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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7-11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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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6日至6月16日,区委巡察二(略)卫健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区卫健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全面从严、落实从快、整改从实”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配强整改力量。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卫健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成立(略)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齐心协力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精心部署安排。制定了《区委巡察二组(略)一件,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常态长效。区卫健局党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剖析,分门别类查找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并制定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完成修订完善《卫健医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略)(略)宣传活动审批备案制度》《(略)卫健局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22个,挽回损失21.39万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略)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1)贯彻落实***总书记“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要求不够到位。
已整改。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略)卫健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略)卫生健康局关于更新(略)卫生应急队伍人员名单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应急领导小组和卫生应急人员,加强卫生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和专业处置队伍建设。二是积极(略)卫健委,结(略)实际印发《(略)卫健局关于组建(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专班的通知》《(略)(略)防汛防台风卫生应急预案》《2023年(略)登革热应急防控方案》,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卫生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三是加强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医疗卫生保障与应急处置水平,2023年共组织开展5场急救员线下培训。
已整改。一是加强对新冠病毒、流感病毒、手足口病毒、诺如病毒、登革热病毒、支原体等传染病的监测,(略)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科、儿科、神经内科等病例的搜索,每周收集监测数据,常态化做好病例报告监测和传染病风险评估。二是建立(略)(略),做好专项监测工作,2023年6(略)采集30份发热病例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流感病毒等核酸检测;每月从(略)(略)采集10份发热病例标本,进行手足口病毒核酸检测。2023年共检测938人次,出具新冠、流感、登革热等风险评估34期,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1/10万。
(2)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康中国建设”不够深入。
已整改。一是紧扣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健康仓山”行动各项工作压茬推进、高效落实。2023年4月组织开展迎接健康福建建设2022年考核组织实施情况自评;先后两次(略)名义印发实施;积极组织健康仓山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略)
已整改。一是成(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略)长任副组长,(略)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组织召开6次慢性病综合防控(略)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会部署分解任务,指导各部门和医疗机构制定慢性病防控相关制度。二是出台《(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略)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组织5次多部门联合督导和技术指导,通过考评促进个别单位:(略)
2.贯彻(略)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不足。
已整改。一是为推进家庭病床建床指标完成情况,局机关每月定期通报家庭病床服务开展情况。2023年在原有7家基础上新增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覆盖率达84%,超(略)卫健委下达的70%覆盖率。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截至2023年12月31(略)家庭病床总建床75人次,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床数均(略)卫健委要求的5人次任务数,建床率100%。其中东升、(略)、盖山镇、城门镇卫生院分别完成任务数5、10、10、8人次。
(4)村级卫生机构短板较突出。
已整改。一是对新增设的6家村卫生所尚未开通医保结算业务,我局于2023年12月正式通知未开通的村卫生所限期向仓山医保局申请,目前未开通医保结算业务的6家村卫生所均向仓山医保局提交了相关申请。二是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4〕33号)文件精神,“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内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目(略)4家由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卫生所均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略)上采购药品。其余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自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略)卫生院监督药品库存及用量,定期开展赴现场药品库存检查工作。若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因医药企业供给不足等原因出现药品短缺,(略)卫生院负责药品供应兜底,确保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到不缺药、不断药。
已整改。一是落实好《关于全面提升村卫生所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略)。三是2024年2月印发《关于持续做好2024年(略)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按照“普及年”的要求,对剩余的56家村卫生所分批次进行提升。
(5)重点人群管理有待提升。
已整改。一是我局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各卫生院(中心)上报的报表、数据等资料进行审核、评估以(略)内严重精神障碍工作进行督导,2023年对基层1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37次督导。(略)牵头开(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培训。二是定期开展摸排筛查活动,(略)上的迁入患者,扎实落实“一历五单”管理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略)共接收315人,执行“一历五单”的重精患者已达1407人。三是对排查发现的重精患者全面采集信息资料,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纳入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护理教育和康复训练指导。同时加大救治和管控工作力度,准确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现状,降低患者肇事肇祸风险。截至2023年12月31(略)(略)登记在册患者5356人,建档率4.6‰,规范管理率90.55%,完成了2023年综治考核建档率达4.5‰以上、规范管理率达90%的指标要求。
已整改。区妇幼保健院扩大“两癌”筛查宣传面及加强筛查异常的随访,(略),印制《宫颈癌、乳腺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手册》,制作“关爱妇女、防治两癌”宣传短片,于2023年3月、7(略)推送“两癌”筛查科普文章,不断扩大宣传面;召开2023年“两癌”筛查动员部署会暨培训会,解读《2023年(略)35-64周岁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邀(略)妇幼专家进行业务培训。2023年免费筛查宫颈癌和乳腺癌5888人次,其中宫颈癌筛查2941人(目标人数2900人),宫颈癌筛查率101%;乳腺癌筛查2947人(目标人数2900人),乳腺癌筛查率102%。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够有力的问题。
(6)卫生行政执法不够有力。
已整改。一是2023年10月联合城门镇政府在城门、胪厦等村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略)场监管局、仓山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分工合作,对周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提醒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对两名无证人员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立案处罚,2024年1月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金额10.185万元。二是常态化、分批次对外来人口聚集的镇村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取缔无证行医。2023年12月联合螺洲镇对杜园村进行非法行医摸排检查和法制宣传,联合建新镇对状元街非法行医线索进行现场检查和关停取缔。我局进一(略)通联系,逐步建立完善的协作机制。
(7)依法行政工作有所欠缺。
已整改。一是2023年10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对后续在办案件各个流程进行严格对照自查,并通过请教上级主管部门和(略)县办案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确保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依法依规,违法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适当。经自查2023年6月以来行政处罚案卷、未再发现类似问题。二是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学习研讨,尤其是日常工作遇到的法律难点问题,做到边学边用、时学时新,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已整改。一是加强与医保部门协作配合,发挥“三医”联动效应,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制定并印发《卫健医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仓山医保局召(略)14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召开4场工作会议,传达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稽核稽查工作解答、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服务项目价格等政策精神,部署相关工作要求。二是制定并印发《(略)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略)
(8)医疗卫生安全抓得不紧。
已整改。(略)隶属于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医院设备采购需上报其主管单位:(略)
已整改。一是强化实验室质量管理,对检验操作流程中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完善检验各项工作流程。二是坚决落实检验操作规程,按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坚持双人核对制度。三是扩大检验队伍,(略)于2021年11月27日公开招聘8名检验技术人员,人员到位后规范培训后方可上岗。2022年以来,(略)PCR实验室共参加各级临检机构或疾控机构室间质评17次(其中:(略)室间质评12次、(略)3次、(略)2次),结果均为合格。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9)(略)意识形态问题认识不到位、查摆不深入。
已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形成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专人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召开党组会2次、党委会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其中2023年9月22(略)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上听取基层各单位:(略)
(10)对宣传阵地管理不严。
已整改。我局制定《(略)(略)宣传活动审批制度》,严格把关下属卫生院、(略)开展的各类宣讲论谈活动。结合2023年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下属卫生院、(略)开展的宣传活动进行自查自纠,经自查未出现违规行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1)文风不正,照搬照抄其他单位:(略)
已整改。我局加强办公室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强化对重要文件的内容审核。2023年6月15日区卫健局机关党委举办了党务干部培训班,邀(略)实务培训;2023年9月21日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公文处理工作视频培训班。通过培训切实提(略)(略)公文综合写作与处理水平,促进文字工作与业务工作在实践中的融合度,提升了基层队伍综合素质。
(12)未对作风突出问题开展查纠整治。
已整改。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作用,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结合主题教育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略)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有欠缺的问题。
(13)群众就医、预防接种等方面安排不够合理化。
已整改。一是为方便群众就医,全面贯彻落实(略)(略)等途径发布“疫苗动态”,让群众及时了解缺苗、到苗情况,避免群众跑空。四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略)应种人数、疫苗库存量、传染病季节性流行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求计划;(略),收集疫苗需求计划,及时从上级疾控机构领取足量免疫规划疫苗、购进非免疫规划疫苗,保障疫苗供给。五是加强预防接种人员培训,2023年举办了两场预防接种人员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人数约200人。
(14)疫苗供给保障不足。
已整改。(略)在现有的冷链设备基础上提升疫苗冷链存储条件,2021年新建1个容积为16立方米疫苗冷库。目前配备2个冷库、1台低温冰箱、1辆冷藏车、4个自动温度监测仪,满足不同类别疫苗、(略)疫苗分类存放,确保疫苗的安全和有效供给。二是收集疫苗需求计划,及时从上级疾控机构领取足量免疫规划疫苗,及时购进非免疫规划疫苗,并第一时间配送(略)疫苗接种单位:(略)
(15)宗旨意识有待增强。
已整改。一是加(略)(略)干部职工以及保安、保洁等后勤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略)党风廉政建设,将12345投诉情况列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年度绩效考核,强化问责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三是针对群众多次反映的保安态度问题,连续被投诉2次以上的人员,让第三方服务企业予以辞退、更换。第三方服务企业已辞退刘英生、江木波2名保安。
3.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6)预算管理一体化政策落实不到位。
已整改。我局已于2019年9月组织各镇卫生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略)、区卫生工作者协会3家单位:(略)
(17)财务管理不规范。
已整改。我局补充了扶贫慰问物资发放照片等现场资料,同时更新完善(略)卫健局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略)各单位:(略)
(18)不动产管理不规范。
已整改。我局安排工作专班加强摸排管理,进一步夯实入住人员居住时间、使用面积等情况,(略)(略)场化租金标准进行评估。同时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2018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入住人员参照前期已有模式补缴租金,2024年1月以后入住人员参(略)公租房做法与入住人员签订租赁协议。
(19)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已整改。2022年9月我局对已批复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回收处置,并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略)全额上缴国库;同时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回收处置及年度固定资产盘点等工作。
(20)派车单管理不规范。
已整改。我局加强公车管理、使用和监督,2023年6月对各单位:(略)
(21)采购和工程管理不规范。
已整改。我局调取原始材料进行梳理分析,原(略)卫计局因办公需要于2017年12月11日通过三方比价方式:(略)
已整改。区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完善采购及基建维修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做到“应招必招,应查具查”,规范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等工作;在执行三家比对时,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详细对比比价单位:(略)
(22)计生奖励扶助、高龄补贴等复核不严谨。
已整改。我局及时追回21.39万元多发款项。2024年1月4日我局召开(略)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会议,对各镇、街道经办人员开展计生各项奖扶的政策、申报程序、确认条件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再次强调做好计生奖励扶助对象的信息核查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并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2023年度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奖励扶助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往年奖励扶助对象年审及退出工作,定期对各镇、街道的计生各项奖励扶助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进退有序。
(23)医疗耗材采购存在违规情形。
已整改。根据《(略)保健管理指导手册》有关儿童口腔保健规范,福建省于2000年开始儿童涂氟治疗工作,(略)妇幼保健院参照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略)妇幼保健院及(略)区妇幼保健院的做法,(略)购买义获嘉瓦登特氟保护剂,价格为(略)/盒;2022年经三方比价价格调整为(略)/盒,2018年—2022年期间平均每年为幼儿园儿童涂氟约40000人次、购买氟保护剂约18万元。区妇幼保健院即知即改,(略)氟保护剂的供应情况,发现2023年8(略)才开始陆续供应氟保护剂。(略)共有8个氟保护剂产品,供货方均为外省企业,其中0.4ml、3ml的产品不适合幼儿园儿童群体涂氟,(略)、大牙医(天津)(略)的氟保护剂为薄荷味,不适合幼儿园儿童;哲米芬医疗用品贸易(北京)(略)(代理机构:(略)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关于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2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已整改。我局已按要求修改2019年、2021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今后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的内容,由局党组书记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审阅把关。
(25)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已整改。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进行全面自查,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略)报送自查情况,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均按要求按程序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2.关于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26)局党组抓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还有欠缺,部分基层卫生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
已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基层队伍专业化建设,针对城门镇卫生院等5家基层医疗机构超规定聘用编外非卫技人员进行清退,已完成整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聘用编外人员常态监管机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对编外聘用人员发生变动(新增、辞职等情况)进行报告。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7)对下属党支部工作指导不足,一些基层卫生院(中心)党支部工作材料错漏问题较多。
已整改。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2023年6月15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建新镇、盖山镇卫生院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情况已整改;螺洲镇卫生院2022年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材料信息多次填报错误的情况已核对整改。同时,要求各支部书记要加强对发展党员程序的监督检查,对现阶段发展党员材料认真开展自查,经自查未发现问题。
(28)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已整改。2019年5个乡镇卫生院党组织隶属乡镇党委,2020年初5(略)统一管理后,5个乡镇卫生院包括盖山镇卫生院均配备了党务人员,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的开展。2023年底考核时,盖山镇卫生院党支部基本上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教育工作,但会议记录还存在不规范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略)、建新镇第二卫生院分别于2024年1月5日、7日召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各支部每位党员严肃认真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目的。
(29)基层党支部对待主题教育态度不够认真。
已整改。(略)党支部认真查找巡察中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陈伟成、吴梅荣、涂开荣、杨红、陈善林等5人重新撰写发言材料。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安排,亲自指导工作开展,亲自审查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30)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而不实。
已整改。2023年8月13日举办“医路同行,健康有我”(略)基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宣讲比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建。2023年4月委托代理机构:(略)
(31)党组书记履行“一把手”责任有差距。
已整改。我局进一步完善《(略)长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计28人次,对新任职的股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
(32)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到位。
已整改。局党组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023年12月22日组织赴(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主题教育研学党日活动,并邀(略)纪委领导上《“四风”问题和医疗领域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党课;自查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内容,2023年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分别是3月28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略)卫健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8月1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
1.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3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已整改。(略)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公车私用违纪问题和处理决定;(略)进一步完善《(略)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我局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传达(略)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党员干部筑牢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的思想防线。
(34)财务管理依旧存在漏洞。
已整改。我局对(略)卫健局公务卡管理制度进行了更新,加强单位:(略)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0项
(二)未完成整改0项
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二组的指导下,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完成巡察反馈整改任务,(略)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些差距。我局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巡察整改为引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常抓不懈,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略)
(略)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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