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的委托,
(略)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463.51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94.5503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9.2374万元,预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9.7275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建安工程费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现变更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565.6609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94.5503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1.3831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59.2374万元,高压接入费81.1766万元,给水接入费15.9691万元,污水接入费(暂估)5万元),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209.7275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工程费及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和污水接入费为不可竞争费,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略)条款中9、其他要求:“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23]150号文《关于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
(略)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信用评价均不纳入评审不予计分。”
现变更为:本项目在开标时间前,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
(略))第一期信用评价结果未正式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不纳入评审,不予计分;如在开标时间前已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款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略)
现变更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
(略)
四、本项目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均变更为本项目在开标时间前,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
(略))第一期信用评价结果未正式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不纳入评审,不予计分;如在开标时间前已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涉及“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仍使用2023年3季度数据。
六、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电话:
(略)。
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附件:更正公告.pdf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略)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pdf附件:[
(略)(略)01]
(略)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CD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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