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海盐仓储基地项目(
(略))批准建设,
(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
(略),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建设地点:
(略)
2.3计划总投资:福建海盐仓储基地项目(
(略)(略))投资6081.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201.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0.29万元,预备费285.60万元,建设期利息84.00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1493.69平方米(32.27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55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0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42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600.00平方米,建筑密度40.01%,容积率1.415,绿地率10.00%,机动停车位43辆,非机动停车位310辆。
新建一栋仓储盐库,建筑面积15500.00平方米,内设储备库、流通库、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辅助功能,配套建设消防水池、道路、绿化、岗亭、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项目功能:一是具备7500吨存贮能力的省级大包装食盐仓库,
(略)食盐仓库,三是在二层预留小包装食盐柔性生产线,四是配套办公及景观绿化元素。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经本项目完成全部项目建设、最终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财务竣工决算、办理完结竣工验收备案表、办理完结不动产证,至项目保修期满,并履行完成保修条款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
2.7标段划分:(如有)/
2.8招标范围: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策划、项目计划统筹管理、项目总体管理、报建报批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
(略)
(2)工程勘察:收集分析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岩土工程勘察纲要,进行勘探与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钻孔定点测量等勘察作业,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初勘及详勘),并就勘察文件向设计人做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验槽、基础与竣工验收,配合工程备案等服务;
(3)工程设计:包括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
(4)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5)工程造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配合造价审计单位:
(略)
(6)招标代理:
(略)
(7)其他咨询: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若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若有)、工程检测监测(包括边坡监测、沉降监测、基坑监测等)、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等,及其他咨询的询比价程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
(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
(略)
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
(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单位:
(略)
工程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造价师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造价任务单位:
(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略)
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者监理或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一致。
备注: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或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
(略)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闽建办科〔2018〕23号等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
(略)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4.2定标方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7月17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略)(略)(
(略).cn)采取无记名方式:
(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略)(
(略).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cn/)、
(略)(略)(
(略).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电子邮箱:
(略)
电话:陈支华,传真:/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5,传真:/
联系人:
(略)
(略)名称:
(略)
(略)址:
(略).cn
联系电话:
(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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