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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皖CTY881号轻型普通货车(不含车牌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略)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略)
(略)(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4年7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略)”((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
皖CTY881号轻型普通货车((略)),详见下表:

(略)
(略)
初次登记日期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车辆识别代码
委托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以及其整倍数)(元)
1
皖CY0127
2014-11-4
轻型普通货车

LEFAECG24EHN82080
10862
7604
1000
100
2
皖CT0126
(略)

LEFAECG23EHN30455
10004
7003
1000
100
3
皖CT1025
(略)

LEFAECG21EHN30454
10004
7003
1000
100
4
皖CTY881
2013-3-6

LVAV2AVB6DE102953
4786
3351
500
50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车辆违章、年审情况不详,买受人需自行向相关单位:(略)
六、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欠审、欠费、欠交强险车船使用税、交通电子违章罚款、违章扣分以及其他税费等全部事宜和款项均由买受人处理并承担。违章、扣分、罚款由买受人自行到交管部门查清。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可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竞买人身份参与竞买。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略)(略)人民法院、(略)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略)人民法院、(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辅助咨询电话:(略)(请于工作时间内咨询)
辅助机构:(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略):皖CTY881
版本:0修改时间:(略):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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