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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全过程代建管理、设计及代销服务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全过程代建管理、设计及代销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全过程代建管理、设计及代销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投标人:
(略)(略):JG(略)),现针对本项目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1、现针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P64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标准”及“(略)(略)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全过程代建管理、设计及代销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第2条中的“(略)”评审项的“评审标准”做出修改。最终修改后的该项内容如下:
(略)(2)
技术评审标准

10%
(略)
(略)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因素包括:本项目工程概况、服务范围、管理目标、(略)及相关保证措施。
评审为优(应赋100分),评审为良(应赋90分),评审为中等(应赋80分),评审为一般(应赋70分),评审为差(应赋60分)。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回复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6/(略)
日期: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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