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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龙岩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福建 - 龙岩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汀自然告字﹝2024﹞10号

(略)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略)人民政府批准,(略)公开拍卖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略)
宗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批准机关
(略)
2024P09
老火车站南入口处
商服用地—旅馆用地
商服40年
(略)人民
政府汀政地〔2024〕62号
宗地的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
(略)
规划用地面积(㎡)
出让用地面积(㎡)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控制
高度(m)
2024P09
4970
4970
≥25%且≤40%
≥2.0且≤2.5
≥10%
檐口高度≤45米
说明:1.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略)。3.出让面积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
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略)
五、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略)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31日工作日期间,(略)自然资源服务窗口申请,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2.拍卖文件资料的索取方式:(略)
申请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略)自然资源服务窗口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略)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略)自然资源局制作的《拍卖资料》。一旦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视为自愿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条款、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六、竞买及竞买成交
1.竞买保证金、起叫价、加价幅度如下表:
(略)
竞买保证金
起叫价
加价幅度
2024P09
720万元
3600万元
10万元及10
万元的整倍数
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7月31日)下午4:30(以收入行收讫章为凭)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
3.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分二期按50%、50%缴纳,缴纳时间:第一期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合同定金,该定金可抵作竞得人第一期应支付的土地出让价款,但其性质仍属于竞得人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第二期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以上缴款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如果竞得人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或逾期未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定金)720万元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地块再行以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略)
4.提供土地的时间: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缴清全部出让金之日起两个月内交地。若竞得人逾期6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交地时间自出让金和违约金全部缴清之日起两个月内交地;若竞得人逾期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告后仍未缴清全部出让金和违约金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竞得人还应按拍卖出让文件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竞买申请人未竞得本宗地或者本次拍卖流拍的,其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6.本次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略)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相关税费;竞得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税费。
7.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6时30分。
(略)缴纳。((略)附后)
项目监管单位:(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7月3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它相关事宜
1.用地在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壹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2.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3.交地工作由(略)自然资源局负责。
4.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出让金的,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千分之一加付滞纳金。成交价款或滞纳金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5.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
6.竞得人为自然人、(略)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略)(略)控股股东,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略)域内缴交。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略)进行开发建设的,由出让人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略)注册登记手续后,(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7.出让地块按本公告发布时的土地现状出让及交地,申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出让地块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竞得人必须按规定自行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所需费用(包括地质处理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8.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略)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9.若实际交地面积与规划出让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现状面积交地,出让金以出让时成交的每亩单位:(略)
10.出让宗地内规划要求退让且应无偿提供给社会使用的土地,不办理不动产权证。
11.土地使用权竞买事项如有变更,以(略)自然资源局的有关变更公告为准。
12.本公告使用结算的币种为人民币。
13.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本公告与竞买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1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相关文件。
八、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竞买保证金存入以下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长汀支行
(略)(略)(略)
2.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略)(略)(略)
3.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长汀支行
(略)(略)(略)
4.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长汀支行
(略)(略)(略)
5.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长汀支行
(略)(略)(略)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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