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4-HCGK-SH651-
(略)(略)学年民办校(园)食堂食品供应商资格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获取:
(略)
一、
(略):2024-HCGK-SH651
项目名称:
(略)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略)(略)学年民办校(园)食堂食品供应商资格及服务采购,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且实际履约起至2026年8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略)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按以下2项任意提供一种:①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或该半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②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略)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略)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5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用信息查询
(略)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三、获取:
(略)
地点:
(略)
(略)
方式:
(略)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略):
(略)07675
售价:人民币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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